问题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怎么去确定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怎么去确定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的确定,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二、人身伤害鉴定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人身伤害鉴定赔偿标准的计算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人身损害多久可以拿到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人身损害赔偿当事人协商一致赔偿的由当事人协商时间确定,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的一般在六个月内,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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