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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工伤认定书如何要求赔偿
释义
    一、没有工伤认定书如何要求赔偿
    没有工伤认定书是不能走赔偿程序的,但是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伤得不到赔偿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怎样准备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工伤认定必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
    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部门不受理怎么处理
    工伤认定部门不受理处理的,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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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6: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