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防范产生家庭暴力 |
释义 | 一、怎样防范产生家庭暴力 防范家庭暴力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反家庭暴力意识; 2.开展培训工作。妇联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3.健全心理咨询、家庭关系等指导工作; 4.组织调解工作。对于家庭纠纷,开展人民调解,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二、如何对家暴行为进行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对家暴行为进行认定如下: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 2.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 3.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4.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三、家庭暴力如何起诉离婚 1.原告一方写好离婚起诉状,写明离婚的事实与理由; 2.原告准备好相关的证明,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财产清单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尤其要注意收集好家暴的证据用于维权; 3.原告拿着准备好的材料到管辖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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