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不能纳入劳动争议的案件 |
释义 | 一、有哪些不能纳入劳动争议的案件 不能纳入劳动争议的案件如下: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的意思是指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方式,具体如下: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 2.调解。就是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3.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三、劳动纠纷的管辖法院 劳动纠纷的管辖法院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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