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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应该承担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释义
    一、谁应该承担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应该承担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二、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医疗事故分为4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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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2: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