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如何确定 |
释义 |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如何确定 2015年2月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合同履行的管辖地点,一般来说就是约定履行地点的地方,如果说没有明确约定的话,那么可以依照接收货币地方为合同履行地,出现了合同纠纷的时候,可以直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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