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公司清算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清算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依股东申请被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2.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 3.公司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5.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依法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清算组是有人数限制吗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清算组没有人数限制。清算组成员数量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的。公司要做注销前,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三、破产清算怎么申请债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法律网提醒您,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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