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人体伤残鉴定 |
释义 | 一、如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人体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方式如下: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鉴定几天出来 交通事故鉴定三十个工作日出来,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在提交鉴定申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如果鉴定事项涉及疑难复杂问题的,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鉴定的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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