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立商标权保护范围 |
释义 | 一、如何确立商标权保护范围 商标权保护范围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对于普通商标,不能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或者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所有产品都不能使用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与该驰名商标近似的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二、商标权保护的时限是多长 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 三、商标保护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 商标保护期限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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