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能够免责 |
释义 | 一、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能够免责 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特别情况下,即原股东未尽到完全出资义务或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需在其出资义务限额内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股权转让的条件 股权转让要有的条件具体如下: 1.转让人应当为公司的股东; 2.转让的程序必须合法。例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转让必须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三、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 法律网提醒您,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是: 1.当事人因股权转让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确认股东资格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依照法律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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