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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申请人必须承担什么义务
释义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必须承担什么义务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义务: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在行政复议期间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书面审查原则及例外,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二、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只能采取书面申请的形式
    申请行政复议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提出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即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据以请求复议机关启动复议程序的申请文书;另一种是口头形式,即不向复议机关递交书面申请,但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向复议机关申请提起行政复议。
    
    三、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什么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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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2: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