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合伙企业财产怎样进行分割 |
释义 | 一、个人合伙企业财产怎样进行分割 个人合伙企业财产按照如下规则进行分割: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二、合伙企业出资的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合伙企业财产包括下列财产: 1.公司设立时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可以是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还可以用劳务出资。 2.公司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收益。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三、分割合伙企业财产的理由 合伙企业分割财产的事由有: 合伙企业在面临合并、重组或者破产时,在对合伙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后可以进行财产分隔。合伙企业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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