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儿的监护权应归谁 |
释义 | 一、离婚子女监护权的归属 父母离婚后,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影响父母继续做子女的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在离婚后依然需要承担起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孩子的监护权还是归父母双方。父母对子女仍负有教育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抚养费。 离婚子女的监护权一般继续归其父母所有,父母已经去世或丧失监护能力的,那么可以由以下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什么情况下监护关系终止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法律网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三、被剥夺孩子监护权应该如何处理 被剥夺孩子监护权可以通过与孩子的直接抚养人或监护人协商,看能否获得谅解,如果不能,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通过判决来重获对孩子的监护权,当然,前提是想要获得孩子监护权的一方必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有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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