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的房贷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
释义 | 一、离婚前的房贷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前的房产贷款一般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若双方协商该房贷归个人债务的,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该房屋归属于登记一方所有的除外。 二、离婚债务可以请律师处理吗 离婚后,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两人无法协商,可以聘请律师介入进行协商或者起诉。法律网提醒您,同时,有些情况下需要注意债务转移的问题以及共同债务的清偿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 三、离婚债务分割必须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夫妻债务不需要公证,当然如果当事人想进行公证的,法律也不会禁止。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只要是双方自愿作出的,且内容合法,不需要进行公证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 如果需要公证的,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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