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应如何保障孩子的双方权益 |
释义 | 一、离婚后应如何保障孩子的双方权益 离婚后使孩子的权益得到保护的方法: 1.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听取子女意见。 2.父母双方积极履行探望权,履行父母抚养义务。 3.提供法定的抚养费数额,保证子女健康成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诉讼应在哪个法院起诉 离婚子女抚养权诉讼应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判决后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请求。 三、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法律网提醒,抚养权可以变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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