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的诉讼费用需要怎样支付 |
释义 | 一、离婚起诉的诉讼费用需要怎样支付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的方式:应由原告在案件受理后予以预缴。在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六条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八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二、诉讼离婚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吗 诉讼离婚律师不可以全权代理。 1.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 2.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 3.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三、诉讼离婚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条件才能离婚: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六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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