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见问题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常见问题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常见问题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久立案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久立案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会在六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三、民事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收费标准 民事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收费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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