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付款与合同成立是否有关 |
释义 | 一、预付款与合同成立是否有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预付款与合同不否成立是有关系的,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未在合同上签订或者盖章,但一主支付预付款,对方接受的,合同就会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书面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订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有些合同当事人并未亲自参与合同的订立,但可以成为合同主体(如通过代理人订约),而另一些人可能参与合同的订立而不能成为合同当事人(如代理人)。无论订立的主体涉及到哪些人,合同必须存在着两个利益不同的订约主体,合同必须具有双方当事人。合同订立是双方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根本不能订立合同。 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也就是说,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没有要约或者承诺,就不可能达成交易、订立合同。 3、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必须协商并取得一致的意见。 既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只有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取得一致的意见,合同才能成立。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允许双方当事人没有经过协商或者虽经过协商但未取得一致意见而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违法手段签订合同。 4、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通过订立合同这种行为,就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债权债务的关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预付款与合同不否成立是有关系的,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未在合同上签订或者盖章,但一主支付预付款,对方接受的,合同就会成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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