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扶养人须知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扶养人须知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有哪些 对被扶养人出具的生活费的具体标准为: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二、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的注意事项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的注意事项有: 1.一般情况下,有法定扶养关系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祖孙之间在一定的条件下才形成法定的扶养关系。包括以下两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 2.在有数个抚养人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自己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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