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土地使用权具体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抵押土地使用权具体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适用范围有: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6.通过承租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7.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水、荒滩等); 8.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 9.如将整个宗地中部分土地设定抵押的,则应经测绘公司的实测、地籍部门审核后方可抵押; 10.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方可抵押。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风险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风险如下: 1.选择贷款抵押类型风险。 2.选择抵押期限的风险。 3.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主体适格性风险。 4.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化风险。 5.抵押物瑕疵。 6.登记不规范风险。 7.抵押权实现时有限的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 8.授信风险。 ![]() 三、土地使用权过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过期的处理:可以办理续期。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未办理续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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