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疗纠纷调解有异议该怎样办
释义
    一、医疗纠纷调解有异议该怎样办
    医疗纠纷调解后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与医疗机构自行和解。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二、医疗纠纷调解的时效限制是多久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双方可以约定延长调解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医患双方经人民调解达成一致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经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字并加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
    
    三、医疗纠纷鉴定的具体步骤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缴费;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组织听证、取证;
    3.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
    4.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5 23: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