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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企业法人是否需还债
释义
    一、破产企业法人是否需还债
    公司破产,公司需要还钱,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需要偿还的债务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拖欠的税款;以及普通的欠债。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二、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概述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三、企业破产宣告会对债权人产生什么效果
    企业破产宣告会对债权人产生的效果是债权人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及时申报债权;其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而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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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6: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