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的申请材料清单 |
释义 | 一、放弃继承权的申请材料清单 放弃继承权的申请材料清单: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二、继承权公证和遗产公证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2.申请主体不同。遗嘱公证:申请主体是需要订立遗嘱的公民,此时公民尚在人世;继承公证:申请主体是继承人,此时订立遗嘱的人已经去世。 3.申办流程不同。法律网提醒您,遗嘱公证: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由所有继承人持身份证件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条件有什么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条件有: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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