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合同成立必要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借贷合同成立必要条件是什么 借贷合同成立条件有: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借款人的借款意愿与出借人的出借意愿,都是真实的,无人逼迫或威胁的; 3.借款行为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对民间借贷而言,其中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最需要强调的。 二、借贷合同有效期限是几年 法律网提醒您,借款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具体的期限,视合同约定为准。对于诉讼时效,则为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是不是必须要签写书面形式的借贷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一定需要是书面形式。但与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当事人另有约定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或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