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个部门负责医疗纠纷的解决工作 |
释义 | 一、哪个部门负责医疗纠纷的解决工作 医疗纠纷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是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疗纠纷处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 1.以医疗事故鉴定为补充证明,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解决前置的原则; 2.平等原则; 3.过错责任原则; 4.合法原则; 5.其他基本原则。 三、医疗纠纷的种类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纠纷的常见情形有: 1.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 2.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 3.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正常后果,而发生的纠纷。 4.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损害纠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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