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庭审的具体程序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庭审的具体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被申请人进行答辩、提出反请求;据申请和答辩,查清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争议的焦点;调查当事人提供的或仲裁庭收集的证据;开庭辩论;作出裁决前,可以根据当事人意愿先行调解;开庭终结时,当事人阅读庭审笔录,并在笔录每一页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 【仲裁庭审笔录】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劳动仲裁庭审后多久下判决书 在劳动仲裁开庭后,一般会在四十五日内下裁决书。该期限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如果案情复杂的,则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再下裁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三、劳动仲裁庭审结束后能否撤诉 法律网提醒,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庭审结束后,在作出审判前是可以请求撤回申请的,但如果已经判决的,不得撤回申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十五条 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 引用法条: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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