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让公司解散的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一、让公司解散的原因是什么 让公司解散的原因是: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人民法院依股东申请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解散的清算程序主要是: 1.成立清算组; 2.整理公司财产及债权债务; 3.设立清算账户; 4.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5.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6.处理公司财产; 7.制定清算方案; 8.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9.提交清算报告后办理注销登记。 ![]() 三、公司解散后可以继续经营吗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解散后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是不能继续经营的。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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