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产证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安置房产证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如果被拆迁人房产是单位发放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在收件窗口领取并填写)。 二、买安置房怎么申请贷款 法律网提醒您,买安置房申请贷款流程为: 1.咨询申请,业务受理(需填申请表); 2.调查-审理-批准,签受理相关合同; 3.持要求的资料,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 4.银行签贷款合同; 5.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 6.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 7.放款时必须向银行预缴20%的利息(以合同签订周期为准),开始放款; 8.缴纳代办费和担保费(全年一次性收取); 9.定期还息,到期还款,合同终止。 三、安置房的风险 1.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