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权何时开始生效 |
释义 | 一、发明专利权何时开始生效 发明专利权开始生效的时间是自公告之日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专利授权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二、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几年?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二十年,自申请日起开始计算。依照法律规定,获得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需要在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不按规定缴纳的,其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会被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三、发明专利授予的实质性条件 发明专利授予的实质性条件如下: 1.发明应当为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发明专利权的其他实质条件。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所以,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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