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拘役 |
释义 | 一、哪些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拘役 以下情况判拘役: 1.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2.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拘役刑与管制刑的区别 管制与拘役有三个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 三、拘役能缓刑吗 法律网提醒,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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