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贷款合同后是否有可能被拒绝 |
释义 | 一、签订贷款合同后是否有可能被拒绝 签订贷款合同后一般是没有可能被拒绝的。 银行经过审核才会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签订贷款合同后拒不贷款属于违约,银行一般不会拒绝贷款。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贷款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贷款合同一般包括内容: 1.贷款类型根据借款人的行业属性、贷款用途、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式进行划分。不同类型的贷款有不同的贷款限额和利率。贷款类型是贷款合同的必要条款; 2.借款货币,如人民币、美元、欧元等; 3.贷款金额,既有贷款金额; 4.贷款用途、贷款使用范围和内容; 5.贷款期限,贷款使用期限; 6.贷款利率、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 7.付息方式,一般可采用等额本息、先息后本等; 8.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承担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贷款人不得从本金中扣除利息。扣除的,按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和计息。 ![]() 三、贷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贷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