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轻伤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轻伤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轻伤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1.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1.财产赔偿原则; 2.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 3.过失相抵赔偿原则; 4.等价赔偿原则; 5.公平原则; 6.全部赔偿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三、交通事故理赔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理赔要准备如下材料: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等就医费用票据; 3.收入状况与误工之间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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