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对他人造成重伤是否应受到刑事追究 |
释义 | 一、故意对他人造成重伤是否应受到刑事追究 故意对他人造成重伤是应受到刑事追究的,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的,并且对被害人造成重伤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 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最长为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三、故意伤害罪可以判缓刑吗 法律网提醒您,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判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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