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证人是否必须出庭 |
释义 | 一、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证人是否必须出庭 民事诉讼证人必须出庭。证人是必须出庭作者的,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二、民事诉讼需要开庭几次 民事诉讼需要开庭的次数一般是一次,但是具体还要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三、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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