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身孕期间是否能够申请离婚 |
释义 | 一、妻子身孕期间是否能够申请离婚 妻子身孕期间不能够申请离婚。男方没有法定事由的,不得提出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且双方可以选择协议、起诉两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要哪些材料 离婚诉讼要准备如下材料: 1.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5.财产清单; 6.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 ![]()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法律网提醒您,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夫妻分割的财产一定是夫妻合法所得的个人财产,不能是国家财产。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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