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罪犯是否具有取保候审的资格 |
释义 | 一、寻衅滋事罪罪犯是否具有取保候审的资格 寻衅滋事罪如果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就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寻衅滋事罪的特征 寻衅滋事罪的特征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共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无事生非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 三、寻衅滋事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有下列行为的属于寻衅滋事: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