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是否有权替父母起草遗嘱 |
释义 | 一、子女是否有权替父母起草遗嘱 子女是有权替父母起草遗嘱的。 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需要公证吗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但是,如果在同时存有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情况下,我们优先选择按照公证遗嘱继承。遗嘱不因公证而生效,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法律效力。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三、遗嘱可以修改吗 遗嘱可以更改。变更遗嘱的方式有: 1.制作新遗嘱,用以改变原遗嘱内容,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2.提出变更原遗嘱的声明,但必须按原设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遗嘱人需要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请原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地办理。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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