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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保险待遇不享受的情况有哪些
释义
    一、工伤保险待遇不享受的情况有哪些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退休职工是否能够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方面的保险待遇,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比如说如果在用人单位继续的工作过程当中发生的工伤,从而是可以享受到相关的意外险等相关的保险的。这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做出的一种明确规定。
    二、申领工伤保险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办理的流程:
    1.先由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去申请工伤认定;
    2.然后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准备好营业执照、职工的身份证、医疗缴费单据等材料;
    3.再去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4.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赔偿。
    
    三、工伤保险费应当由谁缴纳
    工伤保险费应当由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是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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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