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法律效力吗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具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标准,所买卖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并有权依法使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农村房屋买卖协议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房屋买卖协议需写明以下内容: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土地使用权性质、房屋成交的价格、房屋交付过户的期限、办理房屋过户的税费、交房时间、违约责任、关于纷争的处理等。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三、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流程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流程:先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需购买的房屋;然后订立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最后由卖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依法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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