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否独立处理户口问题 |
释义 | 一、离婚后可否独立处理户口问题 离婚后可以独立处理户口问题。可以由女方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如下: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3.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4.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处; 5.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二、协议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协议离婚要准备如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证件;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财产清单、债务凭证、财产权属证明等材料。 ![]() 三、协议离婚办理程序需要多久 协议离婚办理程序一般需要多长三十天,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协议离婚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后,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30天,冷静期结束后,要在30天内申请发给结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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