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是否具有撤销权 |
释义 | 一、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是否具有撤销权 如果确定对方是属于为了逃避债务而放弃继承权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申请撤销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继承权纠纷怎么起诉 继承权纠纷诉讼的方式:首先,当事人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符合条件的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决定是否受理。确认受理的,应当依法进行审理、裁判、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三、继承权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民法典》规定继承权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生效,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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