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定金后突然不想要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交了定金后突然不想要了怎么办 交了定金后突然不想要了和对方协商解除合同,退还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的法律属性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定金的法律属性包括: 1.定金具有惩罚性; 2.定金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3.定金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4.定金具有双向担保功能; 5.定金担保从属于合同之债。 三、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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