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是什么 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是: 扣留收入、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财产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