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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权放弃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释义
    一、遗产继承权放弃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权放弃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2.放弃继承权公证生效后,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一般不能更改。
    3.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4.放弃继承权的人,应当是享有继承权的人。不享有继承权的人,自然就谈不上放弃继承权了。
    
    三、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是什么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是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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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3: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