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亡赔偿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亡赔偿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伤亡赔偿的处理方式是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向另一方主张赔偿。赔偿的主要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需要额外支出其他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 三、交通事故理赔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通事故理赔中要注意的事项: 1.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理赔协商的时间、范围、履行方式应当明确具体; 3.因法定免责事由所产生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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