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被撤销后是否能重新立案追诉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被撤销后是否能重新立案追诉 刑事案件撤案之后还可以重新立案的。如果原告撤诉或者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原告用同一理由、同一事实证据申请刑事诉讼的话,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必须给与立案,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律网提醒您,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对于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但是刑事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证据的,不能对同一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再次立案追诉。 二、刑事案件立案后多长时间抓人 刑事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可以决定立即抓人,也可以延长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 三、刑事案件审理最长时间规定是多久 刑事案件审理最长时间规定是六个月的时间。 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自诉案件: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上述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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