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表示异议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表示异议该怎么处理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处理: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申请应当自当事人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1.条理清楚; 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法律网提醒您,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的医疗过错着重阐述,同时对其他的医疗过错在指出之后简单评述; 3.涉及到医疗过错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忌仅仅扣大帽子而没有具体内容。 4.要做到医学用语准确到位,否则容易给人留下完全不懂医学、尽说外行话的印象; 5.说理要明白,应当联系相关证据(重点是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进行阐述,不要脱离了证据自说自的,没有任何证据支持; 6.要结合医学资料以及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阐述,指出认定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的依据。 ![]() 三、了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规定流程 了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规定的流程如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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