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 |
释义 | 一、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 在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是因为他们缺乏判断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是无效的,因为这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4.如果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二、民事无效的法律含义 1.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含义是指,该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该行为从开始起就不被法律所认可,无需任何人主张或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 2.无效民事行为的无效性是指当事人意思不发生效力,而不是说该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3.无效的民事行为可能产生一些法律后果,例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三、无效的民事行为撤销期限 1.如果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就会消灭。 2.如果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 3.如果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那么撤销权也会消灭。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交易的稳定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撤销权的滥用而给交易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你对哪些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有疑问?或者,你曾遇到过无效民事行为的例子吗?在法律网上,我们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帮助你理解并应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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