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受伤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后受伤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维权的方法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好现场或拍照留证,并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 2.保险公司会派遣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并对现场车辆进行定损; 3.被保险人携带身份证件和申请资料如事故证明等,到保险公司网点提交赔偿申请; 4.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损失在赔付限额内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受伤能走医保么 交通事故受伤一般不可以报医保,都是由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如果肇事者不赔偿或者找不到肇事者,可以先行报销,也就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网提醒您,《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可以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可以赔偿多少,应当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应当是据实赔偿。交通事故保留伤残等级鉴定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引用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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