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诉讼中的费用标准有何要求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诉讼中的费用标准有何要求 交通事故诉讼中的费用标准是按照索赔的金额多少来确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 3.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 4.病历本、检查检验报告等; 5.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明; 6.需要的其它证据。 三、交通事故起诉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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